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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离社保外也应享受社保待遇

更新时间:2017-08-26 23:20
  【摘要】历史、制度等等原因制约,曾经在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但是已经离职人员或者国有、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五七工”“家属工”及部分被征地转为城镇居民的老年农民处于社保的游离状态。据不完全统计,宁夏游离社保外的人数已经高达23万人。

  近年來,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全覆盖,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相继解决了23万人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和2。4万名老工伤人员待遇问题。

  2010年1月19日,紫中秋政府下发《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妥善解決了23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2011年,自治区累计统筹金6亿元,将全区2。42万名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自治区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和发放办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新发生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医疗费等工伤待遇。

  与此同时,自治区社会救助水平也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生活得到保障,全区共有近10万户、20万城市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慧择提示:社会的发展成果需要人们的共享,游离社保以外的人群不能被政府所忽视。政府还需要进一步的扩大社保的覆盖范围,提高社会的救助水平,提高人们的社保待遇,保障人们的基本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