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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参保人死后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更新时间:2015-12-25 18:06
  【摘要】群众参保养老保险可以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满足条件的退休人员可以领取养老金,上海市调整了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

  

根据调整后的政策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发给其经法定程序认定的继承人。

  此外,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除外)死亡后,按规定发给的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救济金,所需费用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

  慧择提示:上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发给其法定程序认定的继承人,维护参保人员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