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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发展还需要农民积极参与

更新时间:2013-10-23 14:48
  【摘要】《农业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已经有七个月了,它的实施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带来诸多机遇,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也面临着诸多的挑战。

  黄英君表示,目前我市农业保险客户布局较为分散,保费收取困难,大多保险机构都是委托村级机构来收取保费;在农业保险标的因灾受损后,灾情和损失程度的核定方面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标准。

  此外,目前我市农户普遍缺乏主动参保的积极性。“这与全社会对农业保险的意识较为单薄,宣传不到位有直接关系。”市保险学会相关人士指出,“此外,保险公司三级机构队伍建设也有待加强,农村协保员的素质、水平、职业责任心还需要提升。”

  “建议在农村保险分支机构中采取适当的激励措施,并可与协保员签订职责明确的约束性合约,使之进一步具备认同感和归属感。”黄英君说,国务院明确的保险业创新发展实验区,应该借《条例》实施的机遇,开展创新,拓宽农业保险市场渠道。例如,可联合银行、产险公司、担保公司合作创新,这样产险公司自身的收益率可能会降低,同时风险大大分摊,这也更符合农业保险运营须稳健的要求。

  慧择提示:农业保险的发展还需要农民的规范参与,只有切实的维护好了农民的利益才能真正的推动农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