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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生育保险报销与津贴标准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6 16:56
  【摘要】开封生育保险是针对开封生育在职员工而推出的一项基本社会福利制度,所提供的待遇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和津贴补助两大部分。为了便于开封生育职工更好的了解,下文将对开封生育保险政策展开详细介绍。

  开封生育保险所提供的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一)产前检查(围产保健):400元/例;
  (二)自然分娩(包括手法助产):1300元/例(含常见并发症及产后访视);
  (三)助产分娩(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1500元/例(含常见并发症及产后访视);
  剖宫产:2500元/例(含常见并发症及产后访视);
  (四)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3000元/例。
  第十三条  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一)放置、取出宫腔内节育器(含检验费、普通环):100元/例;
  (二)输精管结扎术(含检验费):400元/例;
  (三)输卵管结扎术(含检验费):500元/例;
  (四)输精(卵)管复通术(含检验费):1200元/例;
  (五)早期妊娠需在门诊终止妊娠(含孕情检查、检验费):260元/例;
  (六)12周以上住院终止妊娠:600元/例;
  (七)引产:1000元/例。

  开封生育保险所提供的津贴补助标准
  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下列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
  (一)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二)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三)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女职工分娩或者终止妊娠所在生育保险年度7月份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开封生育保险政策内容的介绍,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开封生育保险所提供的保障范围和力度都十分有限,无法针对孕妇的疾病和胎儿的健康提供保障,要想进一步完善孕妇的孕期保障,还需要母婴保险来提高保障。慧择网上提供有多款母婴保险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前来对比选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