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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伤工亡待遇所需材料

更新时间:2017-08-27 05:07
  【摘要】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办理工伤与工亡待遇需要提交需要哪些材料呢?保障自己的工伤利益。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确认为工伤的。

  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和《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审核表》;
  (2)《诊断证明书》(加盖公章);
  (3)医疗费用单据(原件);
  (4)门诊病历复印件、每次门诊处方;
  (5)住院病历:住院病历首页、出院小结及其他检验、检查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住院费用一日明细清单)(加盖公章);
  (7)《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8)涉及刑事、民事案件须提交相关材料;
  (9)办理残退须交1寸相片1张。

  办理工亡待遇所需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和《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审核表》;
  (2)《死亡通知书》;
  (3)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4)门诊病历复印件;
  (5)住院病历:住院病历首页、出院小结及其他检验、检查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住院费用一日明细清单)(加盖公章);
  (7)涉及刑事、民事案件须提交相关材料;
  (8)被供养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慧择提示:职工在工作中受伤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保障,办理工伤、工亡需要携带相关材料,领取保险待遇,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