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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更新时间:2013-10-18 09:14
  【摘要】群众参保养老保险就是要享受养老保险的待遇,湛江市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的待遇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呢?

  按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被保险人”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

  ⒈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新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从事特殊工种或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前退休,下同),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

  ⒉19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中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

  被保险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符合规定的,只能领取一次性养老待遇,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被保险人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退还给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继承人,无法定继承人的,转入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申领时,应提供出境定居有关资料或死亡证明。

  慧择提示:群众在参保养老保险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十五年可以享受养老金的待遇,九八年七月一号前参保的只需缴费十年即可享受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