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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有着重要作用

更新时间:2017-08-26 19:11
  【摘要】构建小康社会的首要任务就是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构建和谐社会。但是,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保险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作用。

  近年来,宜春市保险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12年,全市保险机构达24家,其中财产保险公司12家、人寿保险公司12家,保费总收入30.1亿元,增长6%,总量居全省第三。

  保险业减轻了社会保障压力,成为人民群众的“护身符”。2012年,为20多万人提供了保额达20亿元的保险,近8万人投保商业养老和医疗保险;为80多万城镇职工和居民提供大病保障,全年理赔3700多万元。同时,大力发展承运人、非煤矿山雇主、校园方等责任险和医疗责任险,2012年支付各类责任险赔款1187.3万元。

  宜春保险行业始终围绕服务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要行业,充分发挥保驾护航作用,为全市443家企业提供财产风险保障金额286亿元;承保私家车14万辆,理赔金额3亿多元。此外,还提供了直接税收支持,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宜春市保险机构缴纳营业税及附加9467万元。

  宜春建立健全农业风险保障机制,加快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将“三农”保险送到农民身边。2012年,实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3亿元,提供保险保障60亿元。特别是遭遇重大灾害和事故时,保险公司及时赔付,对生产自救、稳定人心起到重要作用,仅今年上半年,全市处理理赔案达2万余件,赔款、给付金额3亿多元。

  慧择提示:保险发展是经济发展的护身符,我国各级政府还需要继续的推出保险的发展,让保险的发展为和谐社会的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