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桃源县积极推行工伤保险

更新时间:2013-10-17 10:54

  【摘要】现在由于工伤人群以及职业病人群的增多,如何保障这类人群的权益就成为企业和政府最为关心的问题,近期桃源县就通过六大措施让群众工伤保险的重要性。

  2013年,桃源县工伤保险处把工伤保险工作做为服务企业、为民解忧的实事来抓,坚持以服务民生、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为目标,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工伤保险各项工作。

  一是加大参加工伤保险宣传力度。利用大厅窗口服务优势,对前来办事的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广泛宣传新《工伤保险条例》政策法规,一次性告知服务措施及经办流程,让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深入人心。无论是在进行事故调查还是在用工现场,利用现场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现身说教,最大限度地发挥宣传导向作用,通过宣传,让参保群众了解政策,消除顾虑,增强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上半年工伤保险参保1010户,参保人数达41474人。

  二是加大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力度。深入到各企事业、矿区进行《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后的内容宣传,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增强了用人单位对《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后的内容及参加工伤保险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今年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参加工伤保险,促进了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全面落实,努力实现应保尽保。今年上半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025万元。

  三是加大工伤保险基金安全监管力度。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内部建立了工伤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基金收、拨、支、存各主要环节的监督控制,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基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机制,坚持实行收支两条线,企事业单位直接把工伤保险费存入银行专户,今年已征收工伤保险费1020万元,每月向市工伤保险处上报用于工伤保险医疗费的拨款申请单,今年已支付工伤待遇856万元。

  四是加大对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审核力度。对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认真核实参保时间和缴费记录,发生工伤事故时是否处于参保状态并足额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对不符合政策的,一律不予支付,切实做到待遇审核规范,支付标准准确,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五是严格办事制度。严格按照《工伤保险经办规范》办事,针对未及时在社保办理时间办理工伤保险造成当职工发生工伤时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况,实行登记备案,有效预防企业用工风险,切实保障参保单位合法权益。

  六是注重部门联动。通过加强与安监、城建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夯实扩面征收工作基础。

  慧择提示:工伤保险不仅可以保障工伤人群以及职业病人群的合法权益,对企业来说,也可以减少企业的损失,只有更大程度的保障员工的权益,企业才能真正获得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