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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信息标准需要纳入中介监管指标

更新时间:2013-10-17 08:15
  【摘要】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平台的构建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各方的积极参与,但是受经济社会发展、信息技术、市躇础建设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保险中介机构应与监管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将保险中介信息化建设推向深入。

  笔者认为,加强保险中介信息化建设,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监管部门的引导作用,将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建设作为新设机构开业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新设机构的硬件和软件制定标准,没有达到相应信息化标准的机构不能开业,对现有保险中介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列入资质延续和现场监管的重要内容。

  保险中介公司应加强与保险公司的信息对接管理,监管机构则应建立保险中介信息安全评估体系。监管机构通过建立安全评估体系,促使保险中介机构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建设,从应用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和物理安全四个方面强化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此外,监管部门还要建立健全保险中介电子商务规则,从税收政策、产权保护、电子技术标准等方面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撤境,鼓励保险中介机构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保险监管部门应以强化保险中介监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保险中介行业信息化水平,构建动态、有效的保险中介综合信息平台。

  慧择提示:保险信息化平台的构建是现代化保险发展不可缺少的部分,我国保险监督机构需要进一步的引导保险中介机构发展,将信息化标准纳入中介监管指标,提高保险中介机构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