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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已经正式开始

更新时间:2017-08-26 07:52
  【摘要】青岛市人社局表示,十月已经开始了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保进入集中缴费期,为了保障您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您需要及时的缴纳相关的保险费。其中,儿童和大学生每人每年50元,老年居民每人每年310元,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160元,城镇非从业人员每人每年730元。

  根据规定 ,在校学生和儿童通过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缴费参保,其他人员通过户籍所在街道保障中心登记参保。参保时须持居民医保卡、独生子女证明等相关证件。其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特困职工家庭的参保人和优抚对象,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参保时持证明材料办理相关补助手续。

  各类参保居民的缴费时间要看清楚:六区城镇居民集中缴费期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大学生集中缴费期为9月1日至10月31日,保险年度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四市集中缴费期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定。

  慧择提示:医保问题是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问题,我们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及时的缴纳保险费,保障自己的医保待遇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