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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乳腺癌靶向医药扩展至公费医疗

更新时间:2017-08-27 05:28
  【摘要】基本医疗保险并不是所有病种都可以报销的,广州市乳腺癌靶向药物扩展至公费医疗。保障患者的利益,让患者的就医更有保障。

  已经纳入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乳腺癌靶向药物,其试点范围将扩展至公费医疗,但仅限第1~6支的药物使用。

  乳腺癌分子靶向治疗药物曲妥珠单克隆抗体试点,也将纳入广州市公费医疗支付范围,市医保局日前向各个区印发了操作指引(穗医管【2013】58号)。该项目的实施时间与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该试点项目的时间同步,至2015年1月截止。

  据悉,今年2月份起,广州市医保局正式启动“乳腺癌靶向治疗”试点项目,对确诊HER2阳性乳腺癌参保人实施分子靶向药物治疗审核支付试行制度。此次是将试点范围扩展至公费医疗领域。

  确诊为HER2阳性乳腺癌的市公医人员,可选定1家指定医院进行乳腺癌靶向治疗,免费的疗程目前仅限一个疗程,且仅为第1~6支药物。

  首批定点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慧择提示:广州市医保局正式启动“乳腺癌靶向治疗”试点项目,对确诊HER2阳性乳腺癌参保人实施分子靶向药物治疗审核支付试行制度。 其试点范围将扩展至公费医疗,但仅限第1~6支的药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