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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免费为低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险

更新时间:2013-10-15 15:23
  【摘要】群众参保医疗保险就是为了让自己的医疗可以得到保障,高密市将低保群众免费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

  今年高密市为城乡低保对象等3000余人免费加入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居民不需个人缴费,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所需费用全部由政府财政资助,总金额达100多万元。

  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减轻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潍坊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潍坊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文件,提出"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提高医疗保障资源整体效益",明确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范围,规定凡城乡低保对象、政府供养的孤儿及"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享受政府资助。

  "根据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和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确定"参保困难的,依据相关规定,其个人缴费由当地政府资助"的工作方针。为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启动后,我市人社部门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人员信息,及时开展工作,并不断简化服务流程,积极为特殊群体参保和享受待遇提供方便。

  慧择提示:高密市为了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减轻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为低保对面免费提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让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保障,维护低保人员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