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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将实行“三医”共享

更新时间:2013-10-15 10:47
  【摘要】群众参保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医疗保障,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就医、购药的方便。广东省将实行医药、医疗、医保信息实时共享。

  “三医”(医疗、医药、医保)之间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对病人造成很大不便,对医疗资源也是很大的浪费。昨日,广东省政协发布“广东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调研报告”,建议启动“三医”共享工程建设,作为重点民生项目推进,整合多方资源和流程再造,实现医药、医疗、医保“三医”信息实时共享,在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省妇幼保健院、中山医系、南方医系建立全省统一5大“远程医疗”服务平台。

  广东省政协在报告中指出,广东各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实现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同时,公共卫生信息化有新突破,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基本建成。省政协指出,目前,广东医药卫生信息化尚未形成体系,顶层设计亟待加强。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政,没有形成相互衔接的医药卫生信息化体系,各类专业化的业务管理信息体系,如便捷化的医疗服务信息体系、普及化的健康管理信息体系、规范化的信息标准体系、共享化的信息数据体系、高效化的信息技术支撑体系等,需要系统化、集成化。在视察中发现,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有些市和医疗单位担心信息不能兼容,会造成资源浪费而不敢投入。

  医疗、医药、医保还没有形成“三医”信息共享。组织机构建设滞后,专业技术人员匮乏也是广东医药信息化建设的难题,各级卫生机构信息管理部门的定位和职责定义不清,专业人员编制偏少。

  广东省政协建议,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在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省妇幼保健院、中山医系、南方医系建立5个远程医疗省级服务中心,覆盖全省121个县区、1252个卫生院、234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包括远程医疗、远程培训、远程咨询、远程监护等在内的医疗服务,并为全省29086个村卫生室提供远程医疗咨询和医学知识培训,提升村级卫生室医疗服务水平,增加优质医疗资源的可及性。

  广东省政协报告指出,医疗、医药、医保各自的信息化经过多年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三医”之间信息不能有效共享,数据交换实施复杂。目前为了保证医保、公医费用不超标,对病人每次就诊处方药品的量及住院的天数、费用进行了严格限制,这种限制对病人造成很大不便,对医疗资源也是很大的浪费。为了更好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信息化的效率,建议在省政府统一协调下,启动“医疗、医药、医保”三医共享工程,作为重点民生项目推进,建立网上结算中心、网上电子药房,整合多方资源和流程再造,实现医药、医疗、医保“三医”信息实时共享,医保在线实时结算,药品价格实时查询、药品库存实时查询、医疗服务价格查核、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共享,全面提升医药卫生服务能力,满足民生需求。

  慧择提示:广东省各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基本形成,实现区域内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广东省医药、医疗、医保各自的信息建设成效明显,建议启动三医共享工程,提升医药卫生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