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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医保待遇标准提高

更新时间:2017-08-26 08:42
  【摘要】群众购买医疗保险,在生病的时候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保障,就医的诊费可以得到报销,保障群众的利益,哈尔滨市对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有所提高。

  哈市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标准,4月1日起,取消居民门诊就医的50元起付线,同时扩大了门诊诊疗项目,将胸透、黑白B超、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门诊检查项目也纳入报销范围,减轻了个人经济负担。

  哈尔滨市民可登录哈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hrblss.gov.cn),了解相关政策,或拨打哈市医保热线电话87383555进行咨询。

  去年6月,哈市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工作,将参保居民(成人居民、学生儿童、大学生)因常见病、多发病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个人无需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的成人居民和学生儿童可持医保卡就近在哈市64所门诊统筹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选择一所进行门诊医疗。一个待遇年度内先累计承担50元起付线后,再发生符合国家和省基本药物目录200元(含200元)以内的药费,医保报销50%。哈市就读的参保大学生门诊统筹由本人所在院校医疗机构负责。

  慧择提示:哈尔滨市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标准,取消门诊就医的50元起付线,扩大了门诊诊疗项目。为群众的就医提供了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