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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农村居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全省最高

更新时间:2017-08-27 23:03
  【摘要】据最近消息称,太原市农村居民所享受到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是全省最高的,太原市相关部门是如何能做到让居民享受到如此高的养老保险待遇的呢?

  8日,媒体人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太原市2010年实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以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逐年上调。目前,全市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在全省领先,人民群众切切实实地享受到社会保障带来的实惠。

  据了解,从2011年7月1日起,太原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上调为每人每月65元(中央财政支付55元,市级财政支付10元)。2013年1月1日,省政府又提高10元,太原市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了每人每月75元。在中央、省、市财政支付的基础上,迎泽区、杏花岭区、小店区、古交市、清徐县、万柏林区等地县(市、区)级财政又加大补贴力度,进一步提高了保障水平。目前,迎泽区将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155元,杏花岭区提高到140元,小店区提高到110元,古交市、清徐县提高到105元,万柏林区提高到100元,全市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在全省领先。

  慧择提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本来就是给农村居民带来实惠的,太原市政府能通过一些措施提高全市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这种做法值得夸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