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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新标准带来意外险产品变更 长城人寿打响第一枪

更新时间:2013-10-09 11:48
  【摘要】在遇到人身意外伤害进行理赔的时候,由于没有固定的核算标准,使得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理赔金额或者能否理赔争执不下,造成了很多纠纷,目前长城人寿推出的新款意外伤害险根据最新出台的伤残标准进行定价,保障了投保人的利益,这也是国内第一款根据新规进行定价的意外伤害险产品。

  记者昨日获悉,长城人寿在近日推出一款新的意外险产品—安顺综合意外伤害保险,该产品最大的特色就是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出台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定价,目前在保险业内尚属首次。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此前的约定,2014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销售的意外险产品将需要执行新的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某险企的精算师陈先生在与记者交流时坦言,从现在再保险方面的报价来看,执行新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下,意外险产品将会有一定的涨价。

  据了解,长城人寿推出的安顺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是一款自助激活式卡单,已经在9月底上市开始销售,该意外险最大特点就是以新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为基础进行定价。

  据介绍,该卡单保障内容涵盖普通意外身故、伤残以及各种交通意外,对航空、轮船、轨道交通、自驾车等多种交通意外提高保障,如航空意外保障高达65万元,其他交通意外保障为15万元,同时还有5000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和20元/天的住院津贴保险金。卡单有效期为一年,保费200元,18~55周岁人群均可以购买。

  说到新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得追溯到今年5月份,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给保监会发出司法建议,建议重新起草或大幅修订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此事引发了强烈关注。

  据了解,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中所使用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比例表》)是由人民银行在1998年制定的,后来成立的保监会在1998年继续沿用此《比例表》至今。

  《比例表》将人的伤残划分为七个等级34个项目,而保险公司在意外险的理赔过程中也都是按这个《比例表》来理赔的,由于其规定比较宽泛,所以很多项目都无法得到理赔。如因为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脾脏切除的情况,由于不在比例表的范围内,意外险的被保险人除非通过法律诉讼否则很难得到理赔。

  事实上,在2008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即发现了意外险存在的问题,并在2008年下半年启动了对原标准的修订工作。2012年中保协成立了人身保险残疾给付标准修订项目组,研究制定行业新标准。今年6月份,新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正式对外发布,新标准由原来的7个伤残等级、34项残情条目,大幅扩展到10个伤残等级、281项伤残条目,其针对1~10个等级明确了100%~10%的给付比例。

  慧择提示:长城人寿最新推出的意外险产品根据保险行业协会最新文件进行定价,很好的避免了理赔时可能产生的纠纷,提高里理赔的效率,保障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