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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对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接做出要求

更新时间:2013-10-08 17:33
  【摘要】军人退伍以后养老保险的转接是社会上十分关注的问题,目前江苏省已经对军人退伍后养老保险关系转让做出了要求和规定。

  近日,为抓好政策贯彻落实,确保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接转顺畅,江苏省沛县人社局按照《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由劳动社会保险处组成业务、信息、财务协调工作小组,做好集中经办工作。

  该县组织全县企(事业)单位人事科负责人培训学习省人社厅文件,明确经办条件和程序。计划分配到该县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由接收安置单位向所在部队提供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符合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兵,由安置机构或本人向所在部队提供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开户银行、户名、账号;在沛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本人将所在部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后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交给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到县劳动保险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据了解,该县人社局劳动保险处已公布具体经办人、电话等联系方式,要求县安置单位、全县接收安置单位、退役军人本人抓紧办理有关手续,确保全县每一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接转权益。

  慧择提示:退伍军人养老保险的转接切实关系到军人的利益,江苏省对退伍军人的安置和养老保险转接能够更好的帮助军人享受退伍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