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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反保险欺诈依靠三项措施

更新时间:2017-08-25 11:42
  【摘要】面对着巨额的保险金,很多人动了心。保险欺诈行为是屡禁不止,为了有效的保障保险资金安全,四川出台三项措施推进保险业反欺诈工作。

  保险欺诈,是指利用或假借保险合同谋取不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涉嫌保险金诈骗类、非法经营类和保险合同诈骗类等。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有利于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提高行业抗风险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树立保险行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近日,从四川保监局获悉,四川保险业推出三项举措积极开展反欺诈工作。

  一是建立反欺诈工作组织机构。四川保监局联合省公安厅、省级保险机构和省行业协会建立了打击保险欺诈的四方定期会商机制。

  二是发挥市州行业协会作用。18家行业协会建立了反欺诈专业委员会,部分市州与公安机关建立办案协作制度,成立“打击保险诈骗联合办公室”。

  三是建立反欺诈工作信息交流机制。建立反欺诈信息报送机制,及时交流涉嫌欺诈线索和欺诈案件等;通过数据分析形成反保险欺诈“黑名单”;对“同一事故多家公司索赔”系列线索进行串案比对,集体向公安部门报案。

  慧择提示:保险发欺诈行为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开展,四川省的三项措施推进保险业反欺诈工作,有效的打击了保险欺诈行为的实施,值得各地区借鉴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