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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为退休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

更新时间:2013-09-30 09:13
  【摘要】教师为社会作出奉献,范县为60岁以上的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让民办教师的生活可以过得更好。

  9月24日,市企业养老保险处消息,范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为该县60岁以上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截至目前,共为已领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的原民办教师791人发放养老补贴94万元。

  当日,市企业养老保险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按照豫教人【2012】182号文件"凡年满60周岁,1989年12月31日以前,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民办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年的原民办教师,离开教学岗位后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养老补贴;上世纪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参照本意见解决养老补贴问题。

  补贴标准为:按教龄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月10元标准发给养老补贴"的精神,范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依据教育部门提供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积极筹集资金,扎实推进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发放工作。

  按照文件要求,养老补贴起始时间为2012年10月,以前的不再补发,以后按月发放。9月22日已将本次应补发的养老补贴94万余元通过银行转入个人账户。

  慧择提示:范县为60岁以上的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按教龄每满一年每月10元标准发放,让退休的民办教师生活可以得到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