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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民保险意识

更新时间:2017-08-26 12:50
     【摘要】人们对买保险的意识都不强,而农民们对给农业买保险的意识更不强了,殊不知让农业减产的因素那么多,买一份保险就可以减少自己的损失。

  9月26日,诸暨人保财险举办了由全市各乡镇村领导和民政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等相关政府部门人员共650人参加的培训会,宣传《农业保险条例》,培训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知识,标志着全市以“走进百家千村万户”为主线的《农业保险条例》专题宣传活动正式拉开序幕。

  农业生产的发展离不开保险。2006年起,在市、县政府主导下,我市开展了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业务, 到今年8月底已开办水稻、油菜、能繁母猪、生猪、奶牛、林木等15个险种,覆盖了与人民生活紧密相关的“米袋子”和“菜蓝子”,为保障农村生产和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2010年下半年妥善处理了全市近3万亩“早翻早”晚稻的收成损失,保护了种粮大户的利益,受到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2011年6月16日,诸暨市连遭强降雨后发生江河堤坝决口,造成大量农田、农房受损,公司及时支付赔款980万元,当地农户送匾送锦旗表示感谢,得到市、县两级政府的肯定。今年7月31和8月13日,嵊州里南乡东坑村和崇仁镇升二村分别发生火灾,21户农户的房屋及室内财产全数被烧为灰烬,嵊州支公司及时支付赔款6.98万元和14.85元,帮助农民度过难关,早日重建家园。

  今年3月1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农业保险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农业保险的法规,为农业保险的规范操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条例》以法规的形式明确地肯定了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属性,把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保费由财政实行补贴、给予税收优惠、建立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法规化和制度化。《条例》还建立了农民权益的保户机制。明确规定,由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保险机构应制定投保清单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理赔清单也应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条例》还规定了骗取保费补贴和保险金的法律责任,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截留、侵占应当赔偿被保险人的保险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绍兴人保财险对《农业保险条例》整个宣传将延续到明年5月结束,下属各分支机构通过在营业场所和众多农村保险服务站点悬挂《农业保险条例》宣传条幅、标语,播放电子滚动屏幕,各乡镇村张贴海报,组织现场咨询,深入农村向农户发放《条例》宣传折页等多种形式,开展“走进百家千村万户”宣传工作,让《农业保险条例》在我市农村家喻户晓,提升社会各界对农险业务的认知程度,提高保险经营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切实保护农业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创造农业保险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慧择提示:除了保险公司要加强宣传给农作物买保险的意识外,相关部门也应该通过一些措施加强农民买保险的意识,这对于农作物的发展以及农民减少损失是有极大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