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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发展大病险效果卓越

更新时间:2013-09-27 16:04
  【摘要】江苏省射阳县在大病险的普及和发展上遥遥领先,究竟是哪些制度和措施能让射阳县的大病险发展速度如此惊人呢。

  撑起农村居民生命绿荫
  今年3月,射阳县临海镇曙东村一组村民杨秀兰查出了患有“风湿性心包炎”疾病,在南京军区总院住院治疗32天,总共花掉了11万元,总算将杨秀兰从鬼门关拉了回来。为了治病,不仅用光了家中全部积蓄,面对后续的治疗费用,杨秀兰的丈夫老周一筹莫展。7月11日,周家从合管办领回了合作医疗补偿5.7万元、大病保险赔付1.6万元和农村医疗救助0.55万元。面对记者,老周激动地说:“真没想到能报到这么多钱,现在我们再不用为后续治疗费用操心了! ”老周和老伴坚定了战胜病魔的信心,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
  前不久,射阳县卫生局局长刘蔚在全国新农合第五届峰会上作经验介绍后,主持人郑重推介射阳的“三惠”经验,即:医疗费用的普惠补偿、大病保险的优惠补偿、医疗救助的特惠救助。以大病保险为重要内容“三惠制度”,构建起多层次的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撑起全县80万农村居民生命“绿荫”。

  推进大病保险的全覆盖
  在现行的医保体系中,除新农合外还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3月11日,射阳县新农合通过公开招标,与中国人寿签订农村居民大病保险项目协议。9月6日,射阳县医保办与中国人寿签订城镇职工大病保险项目协议。至此,覆盖近百万人口的大病保险保障网已经撑开。同时,射阳县正在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运行的相关准备工作。预计在不久的将来,射阳县将在全省率先实现大病医疗保险的全覆盖,借助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会职能管理,建立更加科学、更加专业、更加全面的民生保障网络。

  规范运作提升资源效率
  记者了解到,射阳大病保险严格规范运作,创新三方监管,推进新政落地。
  政府监管:坚持政府主导,县委、县政府负责大病保险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筹资配套和监管指导。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通过强化农村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准入、退出和监管等制度建设,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专业监管:按照《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扎实开展项目单独核算、规范管理成本列支、理赔流程优化等工作,保持了大病保险项目的平稳运行。江苏保监局先后多次对射阳大病保险进行现场检查,对项目的平稳运行和风险管控给予高度肯定。
  服务监管: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的全国范围内的网点作用,建立有效的“第三方管控”, 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协同配合,共同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稽查监管,加强对县外大额医药费用的核查和管控;强化意外伤害病因调查和费用补偿赔付的管理,不断规范医保资金运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惠民与便民的协调统一
  射阳县合管办与中国人寿联合开发了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程序和数据传输程序,实现了医疗补偿与大病赔付的同步结算。射阳大病保险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大病保险的实时结报,县内高额医药费用在相关医疗机构即看即赔,县外高额医药费用在县医保机构即报即赔,有效解决了大额保险费用垫资与结算周期长的困难。
  射阳大病保险项目制定出台射阳大病保险的办公工作制度、稽查监督制度、县外费用核查制度、意外伤害调查赔付规定、医药费用审核赔付流程、网络信息管理规定等系列管理制度和规定,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长效工作机制。
  目前,射阳大病保险项目初步组建了由医保机构管理队伍、商业保险机构派驻队伍、医疗机构服务队伍三级联动的运作队伍。同时,中国人寿正着手组建一支由相应的具有医学等专业背景人才组成,覆盖各乡镇网点的专职服务队伍,并着手整合网络资源,优化县外代理查勘的委托服务队伍,推进大病保险项目的落地生根,撑起农村居民生命的绿荫。

  慧择提示:农村居民大病险能够为农村居民提供十分有效的保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射阳县对大病险推广和普及做出的措施和政策很值得别的地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