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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生育保险参保条件以及待遇标准介绍

更新时间:2013-09-26 09:47
  【摘要】烟台生育保险是针对烟台生育职工家庭而提供的一项基本社会福利制度,为了便于烟台生育家庭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下文将对烟台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以及参保条件进行介绍。

  烟台生育保险参保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

  烟台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房产纠纷律师。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学习社会保险费用计算。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尽管烟台生育保险可以针对烟台生育职工提供一定的生育费用报销,但是报销条件十分苛刻而且无法针对孕妇怀孕期间的疾病以及胎儿的健康提供保障,建议财力许可的家庭最好还为孕妇购买一份合适的母婴保险,以几百元的优惠价格提供给孕妇和胎儿整个孕期的健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