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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险新农合基金对接工作正在进行

更新时间:2013-09-24 16:34

  【摘要】国家对医保改革推进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将保障制度推广到农村地区,同时也希望大病险能够更好的进入城乡居民的生活中。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近日就做好今年新农合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试点,制定大病保险的基本政策要求,完善招标、协议、监管、保障、基金结余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确保大病保险试点工作顺利起步。

  通知说,试点地区要根据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和群众大病保障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水平。鼓励以地市或省为单位开展大病保险工作,做好大病保险与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向大病保险统一,确保参合农民待遇不降低。

  同时,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有关工作。完善委托商保机构经办服务的准入、退出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新农合经办服务水平,力争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统筹层次上推进商保机构经办新农合服务。

  据悉,截至2012年底,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业务的县(市、区)数达到262个,占新农合统筹地区的10%,实现了管办分开、政社分开。

  慧择提示:国家为了能够将大病险和新农合保障制度结合在一起,要求不同的地区针对地方情况拿出对应的策略和规划,更好的对城乡居民医疗进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