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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少儿医保缴费将上涨十元

更新时间:2013-09-17 16:58
  【摘要】现在不止是家长对孩子的安全问题变得关心,就连国家也在时刻关注孩子的安全问题。青岛市明年起将提高儿童的医疗保险金额。

  16日,媒体人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2014年度少年儿童参加青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50元,比往年涨了10元,市内六区集中缴费日期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

  近日,青岛市人社热线12333接到不少市民咨询少儿如何参加医保。16日人社局工作人员给出答复,中等以下学校的在校学生、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和其他具有青岛城镇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在校学生、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通过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参保。新转入青岛的学生儿童,以落户、转学或借读日作为符合参保条件的起始时间,自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规定待遇。

  2014年度少年儿童参加青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50元,之前各年度为每年40元。六区的集中缴费期为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四市的集中缴费期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定,保险年度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缴费的,在以后年度参保时应当补缴历年应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断参保缴费的,续保时须补缴中断期间应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滞后参保和中断参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对于新生儿参保,青岛城镇户籍新生儿在出生三个月内可即时参保缴费,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先行垫付的医疗费在参保后可按规定报销;超过三个月参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时,需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独生子女证件等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保障中心(四市为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参保。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特困职工家庭的参保人和优抚对象,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参保时持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慧择提示:对于孩子来说,年龄越小的越容易发生疾病以及意外。因此,为孩子购买一份保险也是为孩子寻求一份保障。近些年我国各个省市都在对医疗保险进行改革,因此购买保险要趁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