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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工程质量 保险公司参与监督收取保证金

更新时间:2017-08-28 10:27
  【摘要】近些年来很多房产开发商为了只追求工程进度而忽略房产质量,造成消费者购买了房产以后质量问题频发,产生了很多纠纷,为了加强管理房产工程的质量无锡市针对这些问题下达文件做出要求。

  对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作出更高要求,一系列首次亮相的管理规定令人瞩目。其中,广受关注的“样板房制度”得以明确,并将在全市推开;引入保险公司参与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开发商将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更好地保证住宅使用阶段的保修和赔偿。

  无锡市此次修订的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违规者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建议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办法》规定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违规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相关主体采取诫勉约谈、质量诚信扣分、记录不良行为等措施,并按照诚信奖励、失信惩戒原则,对建设活动参与单位和注册执业、持证上岗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办法》还明确,“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应依法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按照规定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或者办理工程质量保险”。质监站人士介绍,预存一笔工程质量保证金,可避免房子建好后开发商撤走导致无处落实整改维修资金的尴尬;由建设单位为工程质量投保,既可降低住宅质量保修成本,又可引入保险公司介入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有利于督促各方切实履责。

  《办法》提出,“建设单位应组织参建单位进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并实施住宅工程交楼样板制度”。质监站负责人表示,此举意味着新建楼盘的样板房制度已成为政府规章,将在全市推开。住户在领新房钥匙前可仔细比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样板房,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可与开发商交涉或向市建设局相关职能部门投诉。

  《办法》还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工程质量事故、缺陷以及违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和投诉。

  慧择提示:通过保险公司参与到监督工作,并且让开发商缴纳保证金的手段,使开发商不能忽略工程质量,能够让居民购买房产时更加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