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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伤保险新规定

更新时间:2013-09-16 18:08
  【摘要】合肥市对于工伤保险有新的规定,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不再局限于机动车,而是上下班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进行工伤认证。

  《工伤保险(放心保)条例》办法修订版9月1日将正式实施,昨日上午,省、市人社部门在省城杏花公园开展宣传活动。合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已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多年,此次修订版对于此类工伤认定,范围扩大到所有交通事故,并且要求一定要是非主要责任方才能认定工伤。

  据介绍,在修订之前,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也可认定为工伤,但是仅限于机动车。修订后,“所有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都可进行工伤认定。”相关负责人解释,修订之后,要求必须是本人非主要责任才能认定为工伤。

  据介绍,工伤保险属于强制险,员工不需要缴费,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缴费。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则由社保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参加,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如果用人单位没参保,则员工发生工伤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慧择提示:合肥市修改了上下班交通事故都属于工伤范围,保障了职工的工伤利益,给予职工的保障范围更广,让职工可以的到更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