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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的利益保障

更新时间:2013-09-16 16:01
  【摘要】工伤保险对于职工工伤期间有很大的利益保障,职工遭遇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享有哪些权利?

  职工发生工伤之后,首先应在24小时之内向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州或县市社保局)报告,并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一个月之内由用人单位向人社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拒绝申报的,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工会组织一年之内向人社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时限将不受理。

  患者得到工伤认定之后,待病情相对稳定后,应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按级别进行相应的工伤赔偿。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伤残等级达到四级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

  在此 提醒广大职工,务工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申请工伤认定时人社部门不予受理。对于矿山、非煤矿山、建筑行业按吨位、项目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必须按实名制向劳动部门进行实名制备案。同时,用人单位在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时,应按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据实缴纳。

  慧择提示:工伤职工在工伤一个月之内申请工伤认证,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伤残津贴、带薪医疗、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医疗补助金。多方面为工伤职工提供利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