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国内高端医疗保险市场的情况则有所不同。 国内多数保险公司的这类产品是国外保险公司直接“拿过来”的,是在全球范围销售的,也就是说,是国外研发这个产品的公司想把这类产品卖到中国来,可是他们在中国没有分支机构,只能找国内的保险公司“合作”,实际就是借用国内公司的品牌来“出单”。
“现在的情况是,服务商除了提供后续服务外,也在亲自卖保单。” 上述代理公司总经理称,市场的现状显然比国外公司借国内公司出单的情况更混乱。“有些卖这个保险的人我以为是国内保险公司的,一问,实际是合作的国外公司派过来的。”
国内以高端医疗保险为一大核心业务的某健康险公司高管对记者称,这就等于受制于保险牌照的国外保险公司“曲线”进入了国内高端医疗保险市场,如 Global Benefits Group(简称“GBG”)Mobility Saint Honoré(简称“MSH”)、Goodhealth、 Inter Global、Bupa等,均为此类情况。
上述高管认为,原本提供服务的国外险企在国内市场兼顾销售其固有产品,实则是地下保单的“阳光化”,属于触及监管底线的“擦边球”。国内监管只能看到国内公司的情况,对相应的服务类型的国外保险公司的牌照、资本金、偿付能力等基本信息都没有掌握。
国内相关法规只有保监会于2006年8月发布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十条第二款指出,保险公司与医疗服务机构和健康管理服务机构之间的合作,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上述健康险公司高管认为,游离在监管之外的这些国外险企和机构,对国内市场的相关方利益,实际都埋下了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