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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也受工伤保险保障

更新时间:2013-09-29 17:45
  【摘要】工伤保险是企业用人单位要给员工办理的保险,他保障着员工的工伤就医利益,红山区加强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农民工的参保得到保障。

  近年来,红山区加强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同时推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共有350家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680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达到4640人。

  据了解,为加强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红山物流园区的建筑工地和红山经济开发区的企业开展了《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 放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对“一法一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修改亮点以及保险待遇等方面进行宣传。现场接受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并且加强稽核审计力度,防堵基金流失,采取经办稽核、联合稽核等多种方式,切实开展对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稽核,严格依法应收尽收,对瞒报漏报、无故拖欠工伤保险费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厉查处;严把工伤认定关口,规范待遇支付管理。对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时限受理工伤认定,做到件件有登记。

  据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为做好这项工作,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完善工伤认定程序,紧紧扣住受理、调查、举证、做出决论和送达认定书等各个环节,做到环环相扣,对事实清楚的工伤认定申请做到快立案、快调查、早认定。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规定,完善先行支付办理程序,确保工伤职工待遇及时足额发放,让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充分享受参加工伤保险的权利。

         慧择提示:增强农民工对工伤保险的认识,可以切实的保障农民工的基本利益,工伤保险对于工伤员工给予费用报销的保障,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