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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召开了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

更新时间:2013-09-11 09:24
  【摘要】为了满足广大民众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近期,绥化市相关部门召开了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强力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同时简化绥化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绥化市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征缴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从9月1日起,要采取“边发动、边清查、边征缴”方式,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征缴。要实行长远规划与年度目标相结合,逐步实 现城镇社会保险全覆盖,把城镇各类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纳入统筹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发挥劳动监察优势,对应参保未参保的各类企业职工进行补办补缴养老保 险。加快推进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程,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养老保险范围,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尽快研究制定本地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 保险的具体实施办法,今年9月末要全面启动实施。要积极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政策,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非企 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长期临时用工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要充分发挥社区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大力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 保缴费工作。要对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实施缴税的同时,催办限期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要依法抓好出租车公司参保缴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未参保的 车主催促缴费,确保出租车行业全部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简化了绥化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从8月1日起,绥化市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含有职工身份现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未参保人员及未参保单位的职工)办理参保手续简化,只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即可。这是记者日前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的。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规范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行为,切实提高经办服务水平,确保业务经办的畅通、快捷、高效、优质,实现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的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从8月1日起对职工参保及个体劳动者参保等业务流程进行了全市统一,统一了经办程序,统一了经办标准,统一了经办用表。统一后的流程简化了手续,方便了参保人员。
  另据了解,有职工身份的还需携带本人档案及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等资料,然后办理参保事宜。目前,全市新增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9396人,绥化市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市参保的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已近13万人。

  慧择提示:为了不断提升绥化市广大民众的社会养老保障水平,绥化市相关部门召开了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工作会议,通过会议,绥化市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推进,广大民众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手续也得到了简化,从而有利于整个绥化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