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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相关部门提高了社会医疗保险的支付限额

更新时间:2017-08-26 22:38
  【摘要】为了不断提高广大七台河市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七台河市调整了城镇职工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幅提高了广大七台河市民的医保支付限额。

  从3月1日起,七台河市城镇居民年度医疗保险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2万元提高到3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6万元。大病统筹医疗保险金支付上限由原来的8万元提高到10万元,即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大病标准的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的住院费用,由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纳入此次调整范围的还有原国有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其记入比例,由原来退休人员工资的1.3%提高到3.3%(记入个人账户金额以上年度退休工资为基数)。

  近年来,随着七台河市经济的不断发展,财政收入逐年提高,该市优先将新增财力用于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上。2009年,为群众购买了18项公共卫生服务,对零就业家庭实施专项援助、提高了重点优抚对象、遗属和“三无”人员、农村医疗救助、城市低保户供热、社区工作人员的补贴标准,并将1.1万名“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慧择提示:七台河医保支付限额的大幅提高,体现了七台河政府部门对民生工程的关注。该举措的推行有利于提高广大七台河市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完善了七台河社会保障体系,推动了整个七台河社会保险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