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宣城市推出新的条例 工伤人员的待遇问题得到解决

更新时间:2017-08-27 18:41
  【摘要】近期由于我国频发的工伤事件受到各个省会的关注,宣城市根据这一现象也做出了相关政策。

  日前从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了解到,新修订的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9月1日起在宣城市施行,它在扩大保障范围、提高待遇、认定流程等方面均做出了调整。

  据了解,修订后的办法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相比原有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增加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有利于更多职业人群享受工伤保险的保障,同时,办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应当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填补了制度上的空白点。

  慧择提示:劳动人民的利益应该受到国家的关注,为了使更多的人享受到工伤保险的福利,宣城市推出了新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