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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儿童大病医保将出台

更新时间:2013-09-02 14:45
  【摘要】对于生活在乡村里的儿童来说,生场大病如果没有筹够足够的资金救助,家人也就只能无奈放弃。对于这种现象我国应该更加关注。

  根据《建立全国儿童医疗保险制度的议案》统计,中国因疾病死亡的农村儿童,死亡前有50.5%未得到治疗或仅在门诊治疗。中国贫困地区儿童罹患重病后的死亡率高达54%,比城市儿童高出约9倍。

  多年来,我国一直探索普惠的保障体系,城镇社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已取得很大的成就,并更多倾向于“管小病”。北京、上海、天津等地实施的儿童社保,也在探索更多筹资方式、扩大保障内容、提高保障额度,但更多的贫困地区因财政能力、医疗资源等限制,保障体系、保障能力均显不足。为改变广大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监会于2012年8月30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如果说“免费午餐”是“补缺”的话,大病医保则是“救命”。

  在近日举办的“首届中国社会医疗保障论坛”上,围绕“大病医疗保障的实验与效果”、“大病医保的创新与落实”、“提高社会医疗保障,社会组织的探索”三大主题,与会者共同探讨落实我国社会医疗保障改革的现实路径。与会专家指出,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大病医保”代办,一方面可以借助商业保险公司专业的风险管理能力,为构建家庭、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社会救助力量四位一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贡献力量;另一方面也可以发挥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络覆盖全国、数据信息技术与服务能力强等方面的优势,为城乡居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帮助。

  当前,受医疗条件、经济条件等因素的制约,乡村儿童是国家实施这一新政的主要受益群体,对商业保险的需求也更为迫切。作为“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湖北鹤峰项目试点的承保单位,新华保险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鹤峰模式”成为了与会专家分析探讨的“样板”。

  据了解,大病医保首个试点地区为国家级贫困县之一的湖北省鹤峰县,由大病医保基金筹资,为出生日期为199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的已经投保了社会保险的儿童购买一份最高赔付额度为20万元的商业医疗保险。试点地区的保费每人每年为75元。大病医保基金通过多方合力筹集保险资金,希望减轻患儿家庭的负担,同时也不给贫困区县的财政负担造成压力。

  同时,大病医保不受地域限制,在家庭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时负担报销职责,大病保险报销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比例为90%,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期间按100%报销,大病保险报销上线20万元。今后,随着试点地区的增多,覆盖儿童的增加,将通过对大量医疗数据的整理,提供不同地区发病率数据,为儿童疾病的预防、控制、治疗提供数据参考基础。

  以知名媒体人联合发起的“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公益项目试点为例,新华保险通过竞标为湖北鹤峰、湖南古丈、云南省漾濞三个国家级贫困县共计6万余名乡村儿童提供了保险保障。截至目前,已为155名患儿进行了赔付。在此期间,新华保险为一名罹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儿童赔付医疗费用172671.58元,借助商业机制的力量,改变了她的命运,为保险行业实践行业使命、承担社会责任,探寻到了一条现实的路径。与此同时,新华保险还在“大病医保”模型设计、产品类型、服务流程、对接社保系统等方面进行了多项创新和探索。

  新华保险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媒体人采访时表示:“我们这次参与"大病医保"的试点工作,实际上承担了乡村地区医疗数据不完整等一系列实际情况带来的风险,主要目的是积累商业保险公司代办"大病医保"的操作经验,为保险公司通过自身业务服务社会探索一条现实的路径,可以说公益的成分还是比较多的。”

  “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公益项目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首家承保“乡村儿童大病医保”的商业机构,新华保险的参与不仅减轻了患病儿童的家庭负担,而且提高了项目的运作效率、服务水平和整体质量,其提供的大量医疗数据和专业理赔报告,为专业机构今后分析儿童的发病情况等提供了一手的数据来源。

  慧择提示:在乡村内的大部分儿童都因资金不够而失去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生命只有一次同时也是很可贵的。而乡村儿童大病医保的推出,使得更多的农村儿童生命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