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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实行新政 医保将带量采购

更新时间:2017-08-25 21:08

  【摘要】前段时间上海市传出要拟实施药品带量采购的消息。但在近期举办的“2013中国卫生论坛”期间,上海市医保办副主任郑树忠独家回应本报求证时称,带量采购的相关问题尚在研究之中。

  此前,业界流传一份上海市药招委成员单位的联合文件—《关于本市医保药品试行“带量采购”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列出了改革的时间安排,其中包括9月发布招标采购文件、公告,10-11月接受投标等。同时传出的消息是,本土药企对该方案多数反对。

  郑树忠表示,推行带量采购并非出于医保基金紧张而压价的权宜之计,也不仅是为了推行“闵行模式”的配套改革,而是上海医改中医保改革的既定内容,但目前尚无时间表。

  自2011年底,上海医保开始接手药品招标,探索医保由支付方进而作为招标主体的新角色,但这一进程仍面临与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的招标职能整合等问题。

  量价难挂钩
  药品的带量采购,是闵行模式的关键一环。其核心做法是,在上海市统一集中招标的基础上,政府再组织各家医院联合起来团购,并以此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以量换价”。由此节约的采购成本则由政府掌握,通过绩效考核的方式返还给医院。
  上述做法,对于上海即将推行的公立医院工资总额核定至关重要。申康有关负责人曾向本报表示,工资总额核定的意图是通过体制内的收入分配改革,解决医务人员的合理回报问题,掌握在政府手中的采购成本结余就成为撬动积极性的经济杠杆。在今年7月初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卫生局和医改办确认,将总结闵行模式的经验适时推广。
  然而,只有拥有处方权的医院才能决定药品采购量,政府出面作为招标主体,使量价挂钩往往流于空谈。对此,前述带量采购实施方案规定:每个带量采购品种的总采购量(包括原研药和仿制药)分为最小采购量和预计采购量,其中最小采购量按前6个月全市医疗机构采购量总和确定,预计采购量在最小采购量基础上增加15%。
  方案还具体规定,仿制药采购品种中,投标价低的采购量根据其前6个月占全市医疗机构总采购量份额的60%(或70%)确定,投标价高的采购量根据同一份额的40%(或30%)确定。
  上述方案中,“以量换价”的政策意图显而易见。但是其所谓的“量”只是一个相对准确的估计,仍然不是医疗机构的实际采购量。
  郑树忠对本报记者称,带量采购改革已经定下,但具体的实施办法仍在进一步讨论中,目前并没有定案。
  某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副总裁也佐证,带量采购不会很快实施。他透露,2013年上海医保将举行三类招标,一是基层用量较大的药品,二是大包装简包装药品,三是2009版基本药物招标的遗漏品种以及新进医保目录品种,而上述实施方案中拟试行带量采购的4个品种均不在此列。

  招标主体整合疑问
  自2011年底开始,上海市医保局首先接手了基本药物的集中招标,此后又扩大至医保目录药品。此次带量采购改革,是其作为招标主体角色的进一步深化,继续贯彻“谁出钱谁招标”的原则。据悉,这也是掌管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的人社系统一直想做的。
  然而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作为上海市属公立医院的办医主体,也一直在积极倡导带量采购,希望继器械招标之后,拿下药品招标权。
  由作为支付方的医保来负责药品招标,一个显见的好处就是更有利于费用控制。
  早前由于15%药品加成政策的存在,医疗机构普遍倾向于价格更高的药品;在管办不分的情况下,卫生行政部门在药品招标中,不排除存在为公立医院推高药价的动机。
  虽然随着医改的深入,二三级医疗机构也开始推行医药分开,但是取消药品加成并不能消除药品采购价格被人为推高、以便留出灰色收入空间的动机;另一方面,医保基金的日益捉襟见肘,使得压低药品采购价格成为必然。由医保来进行招标,显然更有利于实现这一目标。
  药品招标从卫生局剥离,是医改方案早已明确的既定步骤。但卫生系统对上述做法颇有微辞。“医保是外行,如何保证药品的质量?”上海市卫生局一名副处长私下表示。
  申康的一位负责人也曾向本报表示,药品招标工作非常繁杂,医保不可能全部拿下;而且有些专业性强、使用量小的特殊药物,也不可能交由医保招标,“医院作为办医主体来集中招标也是需要的”。
  申康争夺招标权的理由首先在于,它作为办医主体更有资格代表医院,并且目前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的招标就由申康负责;其次,带量采购所带来的供应商让利,是激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有效经济杠杆,这笔钱由申康掌握更为合理。

  慧择提示:上海市提出“推动药品招标改革,并将医保实行带量采购”的政策。这种政策的优势就是可以在一方面有效的控制费用的支出,同时也可以加强对社会的管理。上海市此次带量采购改革的推行,或将使局势更加明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