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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人员的保险补贴详情

更新时间:2017-08-27 00:20
  【摘要】最近出现了许多员工受伤事件,在这类事件中如何做能更好的提高工伤人员的保险待遇呢?

  近日,朔州市调整提高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此次调整的范围是2012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以及因公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伤残津贴方面,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65元,二级伤残增加155元,三级伤残增加145元,四级伤残增加135元,五级伤残增加125元,六级伤残增加115元。按上述规定调整后,月伤残津贴低于22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05元;高于2200元低于4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75元;高于4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按上述标准增加后,其月伤残津贴仍达不到1800元的,调整到1800元。

  生活护理费调整方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按上述标准增加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护理费低于140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140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低于112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112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低于84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84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按上述标准增加后,其配偶抚恤金低于91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910元;其他亲属抚恤金低于73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730元。

  慧择提示:工作的同时风险也在时刻伴随着我们,而我们这时则需要的是办理一个适合自己的保险才能得以确保我们自身的利益不被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