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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养老保险每月最低缴纳402元

更新时间:2013-08-19 16:40
  【摘要】据悉,为了清楚的了解民意,确定养老保险相关制度。近日,济南市人社局有关领导带领市社保局个人账户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在网上与人民进行了交流。

  人社部门表示,如果单位不按工资全额缴纳社保,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互动中,网友们非常关注灵活就业人员怎么购买养老和医疗保险。济南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有三个档次,分别是:

  1缴费基数按照济南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下限)2010元缴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缴纳402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10%比例)的,合计每月缴纳736.90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5.5%比例+4元大额医疗救助金)的,合计每月缴纳590.20元。
  2缴费基数按照济南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49元缴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缴纳669.80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10%比例)的,合计每月缴纳1004.70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5.5%比例+4元大额医疗救助金)的,合计每月缴纳858元。

  3缴费基数按照济南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上限)10047元缴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缴纳2009.40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10%比例)的,合计每月缴纳2344.30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5.5%比例+4元大额医疗救助金)的,合计每月缴纳2197.60元。上述缴费基数每年4月份进行调整。

  济南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政策规定,单位以本单位上月工资总额为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职工月工资总额小于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之和的,应以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之和为缴费基数。职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缴纳。职工个人按规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在缴纳基本养老费、工伤保险费时,职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如果单位不是按工资总额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向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济南市社保局稽核处投诉举报,举报电话:86046078,86046098.

  慧择提示:上述主要是介绍了济南市人社局有关领导带领与网民交流的情况,主要是对养老保险问题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