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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更新时间:2017-08-28 13:42
  【摘要】近些年来,电动车因为其方便便宜而受到很多消费者的喜爱,可以为电动车买保险吗?保费是多少?期限又如何呢?针对消费者的一系列的问题,有关人士就这些问题做了解答。
  

    哪里可以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多少?保险期限多久?……明日起,南宁的电动自行车将正式登记上牌,电驴也将由“黑户”转为“良民”了,而越来越多的市民更想了解电动车配上牌后,如何化解交通事故高发引起的各种纠纷和矛盾、转移行车风险的问题。为此,日前,人保财险南宁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就部分电动车保险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供大家参考。

  1.在哪里购买 第三者责任险?
  
市民王先生咨询:想了解一下,在什么地方可以购买两轮电动车第三者责任综合保险,费用是多少呢?
  人保财险南宁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解答:该公司此次推出的电动自行车综合保险,包含了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从8月15日起,车主在南宁的72个电动车登记点(其中人保公司在28个点设有服务站)办理两轮电动车登记上牌的同时,也可以购买两轮电动车第三者责任综合保险,保险费用为每年70元(第三者责任险50元+驾驶人意外伤害保险20元)。同时,车主也可在人保财险南宁分公司所有营业网点直接购买。

  2.第三者责任险保障金额是多少?
  市民黄燕咨询:电动车第三者综合险的保障金额是多少,最高可获赔多少呢?
  人保财险南宁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解答:电动车第三者综合险内的两种保险保障金额略有不同。如电动车第三者责任综合保险,限额为10万元,每次事故最高可赔付5万元,一年可获赔两次,最高可达10万元。而两轮电动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5万元,意外医疗费用的保险金额为1万元,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于电动车手和受到伤害的第三方来说都有了一定的保障。

  3.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市民王先生咨询:如果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应承担的保险责任是什么呢?
  人保财险南宁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解答: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年满16周岁的家庭成员在使用保险两轮电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驾驶两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其身故、残疾或烧伤的,或因驾驶两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按约定的付保险金。

  4.保险期限是多久?
  市民李冰咨询:如果要投保电动车第三者责任综合保险,请问保期是多久?
  人保财险南宁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解答:每份电动车第三者责任综合保险期限为1年,车主到期后可续保。

  慧择提示:以低额的保费,高额的保障,为电动车买一份第三者责任险,是一种明智的选择,他有力的规避了我们在骑车的过程中给他人带来的风险,鼓励和支持众多的电动车车主们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