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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改变不公平制度

更新时间:2013-08-09 17:48
  【摘要】一直以来我国的双轨制养老保险制度都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为了使我国养老制度更加完善,必须解决公平化服务问题。

  社会养老保险要实现公平、合理,就要从制度上确保养老保险参与主体的机会平等。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和覆盖率,在城乡、区域、阶层之间还存在着较大差异,通过实现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机会平等来提高参保率和覆盖率,能进一步体现社会公平,也是实现全面、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的前提。

  建议各级财政在社会养老保险领域投入相应的资源和资金,通过制度设计等渠道使全域人口拥有平等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机会。打破地域、城乡、文化、收入等方面的差异,确保做到人人平等。

  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过程平等。居民可以根据自身条件自愿、自由参与社会养老保险。政府可根据居民收入差异实行有差别的补贴额度;居民享受社会养老保险时提高给付水平,对于省际之间的不同要做到差异化规划,不能"一刀切".另外,社会养老保险要体现社会再分配的公平性,各领域、各地区、各阶层居民能获得合理、平等的成本收益,参保居民的福利要平等增进。

  在做到机会平等和过程平等的基础上,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精神需求等方面才能有保障。在社会与养老保险的平等合理化构建过程中,有必要对养老资金运行模式进行创新,提高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对困难群众施以社会救济。

  慧择提示:综上述可知,我国社会养老保险要实现公平、合理,就必须从制度上确保养老保险参与主体的机会平,改变双规制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