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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完善区域保险市场监管

更新时间:2013-08-08 17:21
  【摘要】随着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保险行业越来越需要为自己建立以个拥有核心价值理念的监管机构,这样才能促进保险行业的正规有序发展。

  保险(放心保)监管文化是保险监管者的价值观和方法论,监管核心价值理念是监管文化的灵魂。不久前,保监会发布的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体现了监管者对保险市场基本规律的认识,决定了市场机制和监管政策的发展方向,推动各地区保险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青岛保监局认真学习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的内涵要义,将核心价值理念全面融入区域保险市场监管实践,充分发挥监管文化对监管实践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深刻认识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
  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经过长期酝酿形成,明确指出了保险监管的根本宗旨、基本原则、精神要义和时代要求,从不同角度体现了保险监管境界和理论思想水平,得到了保险监管人员、保险消费者以及保险机构的一致认同。
  (一)"为民监管"明确了保险监管的根本价值。保险消费者是保险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险业的发展应当贴近民生、服务百姓。"为民监管"进一步明确了保险监管的根本价值在于推动保险业服务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这既是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又是衡量监管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基于这一根本价值,保险监管要紧紧围绕"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在监管思路上更加突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核心,通过制定实施科学有效的监管政策,加大保险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力度,切实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保险机构提供多样化的保险产品和高质量的保险服务;同时,在具体监管措施上围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更好地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推动保险行业可持续发展。
  (二)"依法公正"体现了保险监管的根本标准。保险监管人员是保险监管过程中的行政执法者,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保险监管工作。"依法公正"要求保险监管人员在监管过程中以法律为准绳、以公众责任为依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监管工作,这是从事保险监管工作的根本标准。按照这一根本标准,保险监管人员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监管权力,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在保护好广大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努力创造行政公允的价值,并体现监管的公平正义;还要积极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外部监督,对监管权力进行制约、对监管责任进行界定,不断增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以公平规范的执法形象赢得社会信赖。

  慧择提示:一个正确的核心价值理念是一个组织机构赖以生存的力量之源,所以保险监管行业一定要贯彻执行监管机构的核心价值理念,促进自己的飞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