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工作多走在国家前面
更新时间:2017-08-26 19:16
【摘要】国务院近日发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要求更好的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并不断提供居民补助标准,对比这些方面的工作,可以看出,江苏有很多已经走在了前头。
医改要求
在参保(合)率稳定在95%的基础上,今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比去年增加了40元,提高了16.7%,预计人均筹资达到300元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70%以上和75%左右。
江苏情况
江苏省卫生厅要求,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以县为单位参合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全省新农合最低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3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280元。
医改要求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0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65%以上。
江苏情况
江苏省卫生厅要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不低于30元。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0%以上。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江苏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与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补助标准均有所提高,这远远走在了国家的前面,从而可以给居民提供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