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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险保险理赔小提醒

更新时间:2008-08-14 11:04

(一)当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的货物抵达时,被保险人或收货人应注意下列事项:

1、货物包装外表是否完整,有无破损痕迹

2、货物数量及类别是否与货运单相同

3、若货物有集装箱运输,其封条是否完整及其号码是否与货运单相同

4、倘若集装箱内发现水迹,检查集装箱是否有损坏或漏洞并拍摄照片

5、如货物有问题,请暂勿将无事故收据交给承运人

(二)当发现投保货物运输保险的货物有破损或短缺时,被保险人应采取以下行动:

1、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2、尽量保持事故现场环境和保留有关证据,并拍摄照片

3、如果被盗窃、推动、故意损坏或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即向当地公安局/交警部门报告,并取得有关的证明

4、若集装箱在到货时发现损毁或其封条别破坏、遗失或与运输单证所载的内容不符,应将具体情况记载在收货记录上并保持所有的瑕疵或不符的封条以便保险公司确认

5、确保此集装箱的理货员在理货单上注明损失或出入,并从该理货公司取得一份损失或残损报告的副本

6、收货时,如外观完好无损,但之后发现隐藏的损坏,应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承运人或责任方货物的损坏情况,并追究其责任。

7、收货时,如发现有货物灭失或损毁的痕迹,应立即会同承运人进行检验,并从承运人或有关当局取得货物损坏证明,短量证明或其它相关文件

8、任何情况下不对有瑕疵的货物出具清洁收据

9、立即将事故和损毁情况通知保险公司

10、事故发生后,在未经保险公司同意之前,不要对货物予以移动或维修

11、发生事故时,应于收货后两星期内书面向承运人或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尽力协助货物检验员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