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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对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行了调整

更新时间:2013-07-25 11:01
  【摘要】据了解,江西省为了可以给失业职工提供更好的保障,对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行了调整,区域不同调整的幅度也不同,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数为670元。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具体调整为:一类区域500元/月提高为750元/月;二类区域470元/月提高为710元/月;三类区域440元/月提高为670元/月;四类区域410元/月提高为630元/月;五类区域380元/月提高为590元/月。

  江西省人社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次调整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根据各地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对适用区域作了微调。一类区域中新增了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四类区域中新增了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宜县、安福县由四类区域调整到三类区域;峡江县由原五类区域调整到四类区域。二是调整幅度较大。较调整前的平均数440元增加230元,平均增幅达52.27%。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江西省对不同区域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整,这适应了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从而可以给职工提供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