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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投保运输保险的香蕉被司机盗卖

更新时间:2017-08-28 15:43
  28吨投保运输保险的香蕉在运输途中被两司机盗卖
  货主向保险公司索赔68000元,保险公司称不属运输保险责任范畴拒赔 

  黄某在海南购买28吨已投保货物运输保险的香蕉运往河北廊坊的途中,两名司机竟将该车香蕉盗卖。事后,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所投保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分公司赔偿68000元,而该保险公司则称该事故不属保险责任范畴拒绝赔付。昨日上午,海口中院对该车香蕉保险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二审审理。
  货主黄某诉称,2007年5月16日,他在海南福山购买28吨,价值68000元的香蕉,由皖L43090大货车运往河北廊坊,并为这28吨香蕉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分公司投下10万保额的公路货物运输保险。在运输途中,司机王猛、赵南征将该车香蕉盗卖。2007年5月31日,经公安部门调查并证明已发生承运人王猛、赵南征诈骗香蕉事故。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68000元。
  该保险公司依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五条约定:“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称该事故不属保险责任范畴拒绝赔付。今年4月2日,经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审理查明,认定被告已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了货物运输保险条款、附加险条款及责任免除条款的内容。驳回原告黄某的诉讼请求并承担此案1500元的受理费。因不服一审判决,昨日上午,黄某再次向海口中院上诉。法庭昨日没有宣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