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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保险的风险防范对策

更新时间:2017-08-25 08:14
  【摘要】据了解,网络保险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走上了保险的历史舞台,其绝对的优势,从根本上改变了保险的销售模式与经营模式。但是网络保险还是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风险,所以我们一定要有针对网络保险风险的对策。

  制定标准
  目前,我国网络保险发展较快,具备了一定基础。但是,行业尚未建立统一的信息安全建设标准,各保险公司建设安全保障体系时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使得网络保险始终处于风险之中。因此,应加快制定网络保险信息安全建设标准,要求已建成网络保险的公司按照建设标准进行自查、评估、整改,新建的公司必须达标才能上线,并定期组织对各保险公司信息安全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检查,不断提高网络保险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科学规划
  网络保险的信息安全建设是一项复杂的长期性工作,保险公司要将其纳入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统一考虑,并结合公司网络保险发展实际制定近期和远期规划,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分批分期逐步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投入、产出、提升的良性循环,不断为网络保险发展提供适度安全保障,为网络保险平稳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强化管理
  网络安全问题大部分是因内部管理不善引起的,保险公司要成立专门的部门来负责网络保险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涵盖各个层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事件处理机制及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等,并积极采取措施将制度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信息安全意识的教育和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考核,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及安全责任感,提升领导对信息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提高行业信息安全管理水平和效能。

  注重建设
  保险公司应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充分运用数据加密、身份认证、入侵检测以及建立数据备份中心等技术和手段,建立涵盖网络交易全流程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网络保险运作过程中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有效性,身份的真实性,交易的不可抵赖性,网络和计算机系统的可靠性。同时,应积极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完善法规
  我国现行的《保险法》对网络保险没有相关的规定,因此,从网络保险的发展前景看,出台一部专门针对于互联网的《保险法》是十分必要的。制定网上保险业务法规要充分体现保险立法和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同时要考虑到目前我国保险业受到严格管制和电子商务起步较晚的现状。

  慧择提示:综上述可知,网络保险运用互联网发展的优势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但是网络保险风险的存在性也是不容忽视的,所以为了促进网络保险的良好发展,我们一定要掌握应对风险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