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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保参保率超过95% 居民医保待遇不断提高

更新时间:2017-08-28 11:57
  【摘要】据重庆最新提交的关于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可以看出,重庆市医保参保率已超过95%,全民医保格局基本形成,接下来就是探索建立大病医保制度,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待遇。

  医保参保率已超过95%
  报告显示,重庆市从2000年开始启动城镇职工医保制度改革,2003年、2007年又相继开展了“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试点,从制度上覆盖了城乡所有人群。
  2009年将全市“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保进行整合,打破城乡居民户籍界限,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医保制度。
  2012年实现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全市统筹,参保人数达到3219万人,参保率超过95%。

  制度创新引领医保改革
  在实现全民医保过程中,重庆市充分利用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优势,通过设立两个缴费档次、两种待遇标准,满足不同经济条件参保群众的医保需求。
  在中央财政补助参保缴费数额基础上,对地方配套补助资金,采取市与区县(自治县)分档分担方式(市级财政对主城各区补助50%,一般区县补助75%,扶贫开发重点区县补助90%)。
  同时,制定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两项制度之间参保年限折算办法,确保参保人员在两项制度之间转移衔接,适应人员流动需求。
  制度创新出成效,全市城乡医保覆盖范围迅速扩大,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分别从2007年末的285万人、1850万人增加到2012年末的496万人、2723万人。全市医保基金总收入从2007年的近50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218亿元;总支出从33亿元增加到177亿元。

  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待遇
  据了解,2012年全市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80%,城乡居民医保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0%。
  今年,重庆市将争取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82%,城乡居民医保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到75%。
  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重庆市将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制度,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拟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安排一定数额资金建立大病保险,老百姓不另外缴费,通过政府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对参保人员住院自付费用超过一定数额以上的,由大病保险基金按不低于50%的标准给予补偿。
  重庆市还将进一步调整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将近年来应用较广、技术成熟的新诊疗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探索将择期手术患者术前检查费用纳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减少住院天数,节约住院资源,同时减轻老百姓负担。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重庆市医保参保率已超过95%,这使得居民均可以享受到较好的医保保障,而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制度的建立,则大大减轻了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