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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在部分地区试点设施蔬菜大棚核桃政策性保险

更新时间:2013-07-25 08:28
  【摘要】为了更好的推动地方特色农业的健康发展,从而增加农民收入,西安市出台了《2013年西安市设施蔬菜大棚、核桃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表明西安将试点推行设施蔬菜大棚、核桃政策性保险。

  《方案》指出,设施蔬菜大棚保险在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县开展试点工作。其中,临潼区和阎良区各试点钢架大棚5000亩;高陵县试点日光温室大棚5000亩。核桃保险在蓝田县开展试点工作,试点面积2万亩。

  设施蔬菜大棚保险试点保费由农户承担10%,财政补贴90%,其中市财政占61.2%,区县财政占28.8%;核桃保险试点保费由农户承担20%,财政补贴80%,其中市财政占60%,区县财政占20%。

  设施蔬菜大棚在保险期内,由于火灾、爆炸、暴风、暴雨、连阴雨、龙卷风、冰雹、雪灾、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核桃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霜冻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西安市试点推行设施蔬菜大棚、核桃政策性保险,从而使得这些特色农业可以获得更好的保障,给农业种植户的利益提供了一层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