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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失业保险金上调 将一市一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6 23:51
  【摘要】据了解,为了更好的保障失业职工的利益,安徽省在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的同时,对失业保险金也进行了上调,其中合肥市提高到每人每月819元,增长25%。另外还首次明确要求全省范围内“一市一标准”。

  全省近6万人受益失业金调整
  之前,合肥最低工资标准从1010元调整至1260元,根据《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次月起,以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发基数,合肥市失业人员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65%领取失业金。近日,合肥市人社局下发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调整合肥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57元提高到819元,增加162元,增长25%。
  昨日,省人社厅发通知,要求原先按60%比例计发的地区,应从2013年8月份起同步调整为65%。有关负责人称,目前仅两三个县的标准是60%,这次也要一并提升了。根据统计,截至6月底,全省范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近6万人,此次调整以后,这些人将受益。

  全省范围内将一市一标准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告诉笔者,之前,安徽省已经提及要实现失业保险的市级统筹,目前不少城市都已实现,但之前给一些进展困难地区留有一定的过渡期,而这次失业保险金的调整,就明确要求各市下辖县要向市本级标准看齐。我们可以以合肥来举个例子,合肥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260元,巢湖、肥东、肥西、长丰、庐江是930元,而在领取失业金上,这一市四县跟合肥市区一个标准,也就是1260元乘以65%,每人每月领取819元。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合肥是对失业保险金进行了上调,使得全省近6万人受益,从而给他们提供了更好的保障,而全省范围内“一市一标准”,这也适应了地区经济发展不同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