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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对失业保险金上下限标准进行了调整

更新时间:2017-08-26 05:46
  【摘要】南通市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调的基础上,对失业保险金上下限标准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分别调整为1480元/月和689元/月。

  据了解,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的对象为7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凡原领取标准低于当前最低标准的均按当前最低标准689元/月发放;原领取标准达到原最高标准的,领取标准将进行重新计算,最高不超过1480元/月。

  同时,凡符合调整条件的,系统软件将会根据新标准自动进行调整,不需失业人员自己申报。市区从8月份起按新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7月份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需调整补发的,随8月份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南通市将失业保险金上下限标准进行了调整,使得职工可以享受到更好的保障,从而满足了基本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