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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轻微事故想快速理赔需具备五大条件

更新时间:2017-08-26 09:55
  【摘要】据了解,为了更好的解决车险理赔难的问题,青岛出台了《青岛市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暂行办法》,对于符合条件的轻微事故,可进行快速理赔。

  符合快速理赔条件的轻微事故须具备五大条件:双方车辆均在本市投保交强险;事故在道路上发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机动车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等外表件损坏,可以继续驾驶的交通事故;每日凌晨6时至夜间20时在本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道路上发生的轻微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

  然而,需要留意的是“无号牌、未年检车辆”、“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未在本市投保机交强险的”、“酒后驾车”等情况不适合进行快速理赔。

  据了解,在理赔中心的赔付案件中,汽车追尾案件占多数,所产生的赔付费用大都在千元左右。如赔付金额超过交强险限额部分,则需通过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青岛市对于符合条件的轻微事故给予快速理赔,但是对于部分情况是不符合进行快速理赔的,因此车主在理赔时,就需仔细辨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