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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资格认证 再领取社保待遇

更新时间:2017-08-28 16:07
  【摘要】日前,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本市关于企事业单位领取社保资格认证的事件已经过了一半了,还没有领取的人员尽快领取,以防延误待遇发放。

  据悉,本年度本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市内三区企业1~4级工伤人员及工亡供养直系亲属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已于4月份开始;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已于6月份开始。

  根据本市有关政策规定,企业领取社保待遇人员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或有关社保经办机构参加认证,事业单位领取待遇人员应尽快与原单位联系,由单位统一到社保机构进行认证。认证时间截至本年度10月底 ,届时仍未进行资格认证的个人,社保待遇将暂停发放,待认证通过后恢复补发。

  慧择提示:社保是非常重要的一种生活保险,在我们的生活中必不可少。没有进行资格认证的是无法领取社保待遇的,所以要积极去相关机构进行资格认证。